集团第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根据集团党委部署,集团第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采取巡察组“一对一”反馈方式,全部完成巡察反馈工作。
9月4日,集团党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2家二级公司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耿延军出席反馈会议并讲话。
反馈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被巡察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集团党委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公司产业发展,现代企业治理能力和经营质效不断提升。
反馈指出了被巡察企业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履行高质量发展使命仍有差距;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有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尚有不足。
反馈要求,被巡察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立足功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反馈强调,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被巡察企业党组织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各企业“一把手”要负首责、负总责,亲自抓、带头改;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全面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要强化标本兼治,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充分用好巡察成果,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源头治理,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